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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22:2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15号)、《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办〔2017〕12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在全县范围内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全县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分别安排在海阳镇为民服务中心、海阳镇综合治理中心。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9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本县村(社区)“两委”成员,且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累计满3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7月29日),40周岁以上女性须距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能满15周年及以上(含已经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8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休宁县人社局事业股311室(地址:休宁县书院路9号联系电话:0559-7512584)。凡来报名的考生凭“安康码”绿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所在乡镇出具的任职证明;(5)自行下载填写且经审核的《休宁县2021年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休宁县2021年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须由报考人员任职所在乡镇党委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现场缴纳。
5.开考比例:应聘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市情县情、写作等。笔试总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四)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进行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照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休宁县政府网、休宁县先锋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黄山市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确定聘用后,考生按考试最终成绩排名优先选择单位;如成绩相同者,以抽签决定选择单位先后顺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休宁县政府网、休宁县先锋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9-7530122(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0559-7512584(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7512766(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